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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12/14 10:11:56 人气: 575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其经营信息。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吧。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他人的技术资料、样本。”从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看,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存在一定的标准。

(1)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不正当竞争,一般是指利用他人的技术和经营优势,通过排挤对手来实现自己目的,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2)“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中被控侵权人具有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目的。

(3)被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因侵权造成的后果、被控侵权人违法所得在法定幅度内为赔偿数额等。其中,法定幅度一般认为应根据行为人侵害商业秘密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行为性质和情节程度来确定。

(4)“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中“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信息、商业秘密的要求”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权益的情形。

(5)如果权利人为避免损失扩大而提供了一些保密措施,但行为人没有采取这种保密措施也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权益,但不构成故意。

(6)如果权利人对行为人隐瞒了重要信息导致该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或在明知该信息为公共信息情况下,仍然让他人使用并获取,则构成违反约定使用商业情报行为。

(7)“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或者不合理要求被侵犯的商业秘密是属于公共信息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这里的“合法合理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是否属于合理请求;是否符合社会公众利益;是否对他人合法权益构成实质威胁或者直接影响他人生产经营等。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商业秘密侵权的诉讼,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商业秘密保护机构或专门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可以协助当事人获得更好的赔偿。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依法办事非常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在线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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